原標題:澳門立法會選舉15日投票 廉署揭首宗賄選案拘2人
中新網9月14日電 據(jù)《澳門日報》報道,澳門第五屆立法會選舉明日(15日)投票,但在距離投票前的42小時,即13日下午3時,澳門廉署突然發(fā)出新聞稿,公布今屆選舉至今,揭破首宗涉賄選罪案件。兩名嫌犯涉案,其中一人為社團何姓職員,另一人為黃姓市民,兩人懷疑透過承諾提供利益,以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。廉署在掌握充分證據(jù)后,已在本月11日采取行動,拘捕兩名嫌犯,昨日正式移送司法機關。
澳門廉署新聞稿指出,經調查,廉署發(fā)現(xiàn)在社團擔任職員的何姓嫌犯數(shù)日前親自致電其社團會員,要求于投票日支持某候選組別,并通知當日可往某酒樓享用免費餐飲,之后提供免費車輛接載他們前往投票站投票。另外何姓嫌犯亦指使黃姓嫌犯按照他所提供的社團會員聯(lián)絡名單,協(xié)助致電名單上的會員。
根據(jù)調查所得,兩名嫌犯曾致電100多名社團會員,企圖藉承諾提供利益以達至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的目的,其行為涉嫌觸犯《立法會選舉法》中所規(guī)定的賄選罪,兩名嫌犯已被移送檢察院及刑事起訴法庭處理。廉署將繼續(xù)深入調查,不排除有更多人涉案受查。
檢察院昨晚亦發(fā)出新聞稿,證實收到相關涉嫌賄選的案件,已實時開立刑事偵查卷宗,并進行初步偵訊,承辦檢察官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涉案兩人涉嫌觸犯賄選罪。經向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建議并獲準,對上述兩名嫌疑人采取30天定期報到、禁止相互接觸等的司法強制措施,案件交還廉署作進一步調查。
選管會主席葉迅生昨日記者會上亦被傳媒問及兩嫌疑人被拘一事,他形容是“非常好、正面的消息”,嚴正宣告澳門社會所有敢于冒險侵犯法律風險進行賄選活動的人士,選管會與廉署、警方有緊密聯(lián)系,若接獲不法行為,將盡快轉交權限部門處理。
根據(jù)《立法會選舉法》的規(guī)定,賄選罪可被處最高8年徒刑,且不得緩刑,也不得以罰金等其它刑罰代替。
另外,截至昨日,選管會累計收到逾20萬宗查詢、192宗投訴、9宗約見、4宗轉介、33宗建議。